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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宁严堵“学贩子”的生财之道
    来源:新宁第一家论坛 作者: 时间:2008-06-11 点击:
            5月下旬,新宁县再次出台了规范招生工作文件,逐级签订招生工作责任状,下达了学校招生计划,加强了学生学籍管理,严堵“学贩子”的生财之道。 {mDaK&]Oh  
      近年来,新宁县一些人在利益驱使下,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禁令于不顾,充当“学贩子”,严重违反了招生政策和法规,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流失,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形象。现又临近2008年招生,新宁县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招生丁作:首先下达了2008年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规定相关学校只能按计划招生,合理有序地分流初中毕业生;其次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凡在县内作招生宣传的学校,其宣传资料都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招生宣传,禁止邀请或组织中心学校、初中学校负责人、教师到招生学校参加各类活动,禁止以免交或少交学杂费等各种经济优惠条件争夺生源,严禁向生源单位或个人支付“宣传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严禁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随后进一步加强行政约束。召开了全县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会议,下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整顿招生秩序的通告》,规定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生源输送和招生工作,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了《200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责任状》,对违反规定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四是高中实行限额招生。县教育局统一调剂招生计划,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编号,并加盖招生录取审批专用章,学校凭统一印制编号的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生学籍,职高招生实行奖励政策。对违反规定和超计划招生的,不予办理学籍,从源头上保证了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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