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文物保护、维护经费不足的困难,新宁县今年投入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9万元,投入金额创历史新高。
新宁县是全省有名的贫困县,同时也拥有极为丰富的文物资源,现有各类历史文化遗存100多处。县域内有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75处,其中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刘氏宗祠,及4处市级、7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库藏文物4259件,其中包括“龙柄曲颈兽面纹铜壶”(“夔龙壶”)、“铭文鼎”两件国家一级文物,以及南方稀有文物“猕猴头骨化石”等。
随着山风景名胜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的全面展开,景区内的人文景观资源作为申遗工作的重要条件,使新宁县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在发展地方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新宁县委、县政府已将文物保护与山旅游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
2006至2008年,新宁县连续三年将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进《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该县拨款59万元用于文物保护与利用,目前已全部到位。其中包括:文物保护4万元,文物库房值守、安全设施建设5万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15万元,放生阁维修启动经费20万元,刘氏宗祠维修工作经费5万元,刘氏宗祠维修设计经费10万。 (易桂媛 刘顺遂)
